在選用壓敏電阻時,必須考慮電路的具體條件,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壓敏電壓V1mA的選取
根據電源電壓選取,連續施加在壓敏電阻兩端的電源電壓,不能超過規格書中列出的“持續工作電壓”值。即壓敏電阻器的直流工作電壓必須大于電源線(信號線)的直流工作電壓VIN,即VDC≥VIN;對于220V交流電源的壓敏選擇,要充分考慮到電網工作電壓的波動幅度,選取壓敏電阻的壓敏電壓值時,要留有足夠的余量。國內電網一般的波動幅度為25%。應選用壓敏電壓為470V~620V的壓敏電阻較合適。選用壓敏電壓高一點的壓敏電阻,可以降低故障率,延長使用壽命,但殘壓略有增大。
2、通流量的選取
壓敏電阻的標稱放電電流應大于要求承受的浪涌電流或設備工作中可能出現的浪涌電流。標稱放電電流應按壓敏電阻浪涌壽命次數定額曲線中沖擊10次以上的數值進行計算,約為沖擊通流量的30%(即0.3IP)左右。
3、箝位電壓的選取
壓敏電阻的箝位電壓必須小于被保護的部件或設備能承受的電壓(即安全電壓)。
4、電容Cp的選擇
對于高頻率傳輸信號,電容Cp應小些,反之亦然5、內阻匹配(ResistanceMatch)
被保護元器件(線路)內阻R(R≥2Ω)與壓敏電阻瞬態內阻Rv關系:R≥5Rv;對于內阻較小的被保護元器件,在不影響信號傳輸速率的情況下,盡量採用大電容壓敏電阻。